(3)明细分类账的设置,根据增设的总账账簿,还应增设相关明细账簿,如商品采购明细账(按客户名称设置)、库存商品明细账(按商品的种类、名称、规格和存放地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提醒五
会计思维必须向财务思维转换!会计思维就是着眼于过去,而财务思维则是着眼于未来!
贷:固定资产清理 5
换言之,会计的六大要素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包含着极其广泛的内容。
想进外资所的同学,一定要把英语练好,特别是会计专业英语。最少要做到能顺利用英语沟通。另外,找一些关于介绍会计审计项目,以及其中的团队协作的书看看。笔者的一位在毕马威任过高级财务经理的朋友说,在他们的眼中,专业水准不是最重要的,反而是潜力和合作沟通能力是第一位。
【例题】甲私刻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假冒乙公司名义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给收款人丙,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当戊主张票据权利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不承担票据责任
B、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C、丙不承担票据责任
D、丁不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A
解析:票据伪造行为中,对伪造人而言,由于票据上没有以自己名义所作的签章,因此也不应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本题中,甲公司作为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乙公司作为被伪造人由于没有以自己的真实意思在票据上签章,也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丙公司和丁公司的签章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应该承担票据责任。
2、票据的变造
(1)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如变更票据上的到期日、付款日、付款地、金额等。
(2)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按照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签章发生在变造之前还是之后,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3)尽管变造的票据仍然有效,但变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对此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以上仅仅是个大概,实务中会遇到各种千奇百怪的原始凭证,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是不是只有正式发票才能做账吗?
答:会计不就是和数字、报表打交道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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