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补贴发放时间各区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发放时间为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生活补贴申报程序企业依据条件,在每季度第一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报上一个季度新增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
镇江新区生活补贴三个月零一周到账。镇江新区生活补贴到账需要审批,社区审查身份证,个人信息需要一周,县政府审批资料为1个月,市政府检查资料为1个月,资金发放为1个月,加起来一共三个月零一周。
政策依据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补贴发放时间各区负责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发放时间为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租房补贴申报程序企业依据条件,在每季度首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报上一个季度新增大学生的租房补贴。

一次性生活补助根据民政部、财政部要求,一次性生活补助需在10月1日前发放至困难群众手中。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关注学校或社区的通知。
企业于每季度首月登录镇江智慧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申报上季度新增毕业生的生活补贴。企业税务登记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受理、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区财政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1、镇江市市区统一政策(覆盖高新区)符合条件的初次来镇就业创业人才,在市区(含高新区)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可享受15万~100万元购房补贴。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单位要求:在镇江市市区注册、纳税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或在市区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

2、政策规定根据,在镇江市企业就业的“双一流”高校和驻镇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分3年给予每人15万、20万元的购房补贴。
3、申请流程申报主体:由人才所在单位统一申报。申报时间:每年8月至9月。申报方式:登录“镇合意”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线上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人才本人身份证;所购房屋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权证书;人才与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4、一般情况:初次来镇就业创业的硕士,在市区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补贴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一般在15万元至100万元之间。润州区特定政策:对于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人才,在润州区购置首套商品房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购房补贴。

5、分3年给予硕士、博士毕业生申请人15万、20万元的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按照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30%的比例予以发放。 如申请人在此期间,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停止在市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进行房屋交易,后续补贴停止发放。
6、申领方式申请人通过“镇合意”手机APP软件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补贴标准A-F类人才按照契税缴纳份额100%比例享受1次购房契税补贴;G类人才按照契税缴纳份额80%比例享受1次购房契税补贴。
E、F类人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双一流”高校、在镇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海外留学并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就读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QS、USNEWS、泰晤士、ARWU)前500名高校;高校毕业生须在市区企业就业。
E、F类人才中的“双一流”高校、在镇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出国(境)留学并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院校需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前500名),且高校毕业生须在市区企业就业。
F类人才中的“双一流”高校、在镇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在校学习期间所在院校为世界综合大学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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