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考研违规处理规定主要依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执行,核心内容围绕考试公平性诚信管理责任追究及机构监管展开以下是具体规定一考生违规处理违规行为认定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考生若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或考场纪律如作弊携带违规物品扰乱秩序等。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六未经。
进考场前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将无关物品放在考场外,带好考试必备的证件和文具排队入场进考场时考场门口有照片和考号的表,将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交给老师确认,进行金属探测仪检验,核对照片和信息无误后签字入场就座对号入座调整心态,等待发卷监考老师宣读考场纪律并发放试卷 监考老师宣讲。
一些省份是会统一发放文具的为了安全起见同学们还是自备文具,如果考场不允许带文具,可放置于考场外考研中部分省份的考场会发文具,另一部分省份的考场则需要自行携带符合要求的文具具体情况要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信息为准保险起见,建议考生自行携带文具参加研究生考试初试,考生应按考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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